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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满人生综合保险计划(46~55周岁)  
 

美满人生综合保险计划(46~55周岁

在综合比较了各保险公司的险种特点,结合这一年龄段客户的具体需求,我们特别向您推荐以下保障方案:美满人生综合保险计划。该计划结合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人保健康保险公司的精华险种。使您在较低保费支出的前提下,可以得到最大的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张女士

年龄:46周岁

年交保费计划:7588

 

Ü 保险计划:

 

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5000

20

125580

80

80岁领回100000

人保健康公司住院医疗保险(推荐版)

 

1881

交一年保障一年

每年可报销住院费达50000

最长到69周岁

泰康人寿吉祥相伴定期寿险

707

20

10

66

 

Ü 保障利益及相关险种介绍:

 

          l 吉祥相伴定期寿险

产品特点

低廉的保费投入,高额的身价保障

定期保障,灵活满足各种不同保障需求的客户人群

保障利益

被保险人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

投保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保险费(无息)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
缴费期间:趸缴/同保险期间(分别为10/20/30年)

案例说明

张女士46岁投保《吉祥相伴定期保险》保额10万元。若考虑不同的保障期,保费缴纳情况如下:

 

保险期间

趸缴保费

年缴保费

20年期

10175

707/

 

 

 

l 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产品介绍
    本保障计划由《健康人生两全保险》和《附加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险》组合而成,两者捆绑销售,并可附件多种附加险种,它集重疾、养老、身故保障于一身,涵盖32种重大疾病保障,最高可保至80周岁,具有投入少、保障全、到期还的特色。本计划提供保至70周岁保至80周岁两种保险期间供客户任意选择,065周岁人群均可投保,同时还特设定额保费,可按份购买。

四大特色  凸显保障
保障全面     重疾无忧(提供多达32种重大疾病保障)
满期返还     兼顾养老(一生健康,到7080周岁可返还所有缴纳的保费)
保费合理     物超所值(保费低廉保障高,性价比高)
健康人生     安心一生

多重选择  灵活便捷
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55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80周岁
缴费期间:趸缴、5101520
缴费方式:年缴

生老病死  保障全面
 生存祝寿保险金
在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70周岁或者8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返还已缴保费。

本计划张女士选择80岁满期,即张女士生存至80岁可领回100000元现金。
 
身故或重疾保险金

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或重疾,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非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125580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初患32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可获12558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体全残,可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125580元,保险合同终止;

 

l   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荐版)个人医疗

 

保险特色

主险产品,灵活投保,市场唯一

作为主险产品,您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根据自身要求与其他险种灵活搭配,组合购买

首年承保即保证续保,取消3年观察期

保证续保指在续保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时的状况作为风险评估依据,不会因为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状况变化,拒绝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继续投保本险种或者对被保险人作增加保险费或约定除外责任的处理。

投保年龄新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并且出院的小孩—59周岁,续保年龄可至69周岁

刚出生的婴儿即可享受上述保障。并且我们的产品将最高续保年龄提高到了69周岁,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保证续保指在续保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时的状况作为风险评估依据,不会因为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状况变化,拒绝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继续投保本险种或者对被保险人作增加保险费或约定除外责任的处理。

对社保治疗、自费治疗均可报销,保障全面,

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本险种按90%赔付,对于不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只要入住本险种推荐的医院可以报销60%。让您享有更为完善的医疗保障。

保险利益

 

 

 

一档

二档

三档

住院

费用

保险

(元)

年度保险金额

(超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

付范围)

10,000

20,000

30,000

年度保险金额

(含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支付范围和超出社会基本医

疗保险支付范围)

50,000

100,000

150,000

保证续保权终止额度(元)

200,000

400,000

600,000

 

保险示例

张女士,46岁,投保《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荐版)个人医疗保险》第1档,年交保险费1881元。

保险期间内,张女士因心脏病在我公司推荐医院内住院,并作了心脏瓣膜成形手术,共支出医疗费用36985元(其中符合社保范围的22105元,超出社保规定范围的14880元),张女士可获得以下给付:

1.      社保规定范围内:22105×90% 19895(元)

2.        超出社保规定范围:14880×60% 8928(元)

张女士此次住院总共获得了28823元的给付;如果他在年度内再次住院,还可享有71177元的保障,年度内累计赔付最高可达100000元。

下一年度续保时,我公司不会因为张女士的健康状况变化,拒保张女士,也不会对张女士加收保险费或增加除外责任,而是仍然按初次投保时的风险水平为其续保。

 

 

推荐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市健宫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煤炭总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