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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生组合保险计划(18~45周岁)
能代理销售多家知名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是中逸代理的最大优势,我们可以站在您的立场上,客观分析比较各个保险公司的险种特点,为您组合最佳的保险方案,使您和全家在同等保费支出的前提下,可以得到最大的保险利益。
下述保险计划结合了泰康人寿公司保险公司的精华险种。
被保险人:辛女士
年龄:30周岁
年交保费计划:5514元
Ü 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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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
年交保费 |
交费期限 |
保额 |
保障期限 |
满期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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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
5000 |
20年 |
258790 |
至70岁 |
70岁领回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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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吉祥相伴定期寿险 |
514 |
30年 |
20万 |
至60岁 |
无 |
Ü 保障利益及相关险种介绍:
l 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产品介绍 本保障计划由《健康人生两全保险》和《附加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险》组合而成,两者捆绑销售,并可附件多种附加险种,它集重疾、养老、身故保障于一身,涵盖32种重大疾病保障,最高可保至80周岁,具有投入少、保障全、到期还的特色。本计划提供“保至70周岁”和“保至80周岁”两种保险期间供客户任意选择,0~65周岁人群均可投保,同时还特设定额保费,可按份购买。
四大特色 凸显保障 保障全面 重疾无忧(提供多达32种重大疾病保障) 满期返还 兼顾养老(一生健康,到70或80周岁可返还所有缴纳的保费) 保费合理 物超所值(保费低廉保障高,性价比高) 健康人生 安心一生
多重选择 灵活便捷 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55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至80周岁 缴费期间:趸缴、5、10、15、20年 缴费方式:年缴
生老病死 保障全面
生存保险金 在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70周岁或者8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返还已缴保费。
身故或重疾保险金 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或重疾,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重疾,或一年后非意外身故或重疾,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非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258790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初患32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可获25879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体全残,可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258790元,保险合同终止; 生存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70周岁生存对应日,将获得祝寿保险金10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
l 吉祥相伴定期寿险
产品特点
低廉的保费投入,高额的身价保障
定期保障,灵活满足各种不同保障需求的客户人群
保障利益
被保险人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
投保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保险费(,无,,,息)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年 缴费期间:趸缴/同保险期间(分别为10/20/30年)
案例说明
辛女士小姐30岁投保《吉祥相伴定期保险》保额20万元。若考虑不同的保障期,保费缴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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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
趸缴保费 |
年缴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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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期 |
10382元 |
514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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