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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服务介绍 > 理赔服务>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指南  
服务介绍  
流  程
出险报案
具 体 内 容 注 意 事 项
火灾事故:速向消防部门119报案
盗窃事故:速向公安机关110报案
 同 时:应该向保险公司报案
1、尽力施救,减少损失。
2、保护好现场。
3、尽早报案,若向不同保险公司投保,应分别报案。
确认损失
具 体 内 容 注 意 事 项
配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查勘,
确认损失的财产及其损失程度。
最好当场确定损失
申请索赔
具 体 内 容 注 意 事 项
尽快收集齐全相关索赔单证,提交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保险单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购物发票
5、保险公司估价单
6、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火灾事故)
7、公安部门报案受理单(盗窃事故)
8、公安部门三个月未破案证明(盗窃事故)
9、气象部门证明或相关报纸报道(自然灾害)
10、其他(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等 )
1、务必收集齐全单证,特别是公安、消防或气象等部门的证明必须提供。
2、平时注意保存好购物原始发票
3、二年内不提供相关单证申请索赔,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索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10天内赔付结案,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